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城事要闻> 正文

留城寻子十八载追踪 曾遇恐吓嫌犯让他拿钱换儿

qz.fjsen.com 2012-03-14 08:18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叶昌祥仍保存着高二娃的忏悔信

私了未果 一嫌犯留下忏悔书

私了一事黄了。当天,高二娃写了一封书信交给叶昌祥,从此了无影踪。

信中,高二娃对叶昌祥表示无尽忏悔:“我不能怪谁,我只怪我自己。为何认识很多人呢?这是一个教训,人生中的一个教训,这辈子我都忘不了。”

“但愿你们能早日找回自己的孩子,一个还没能满上周岁的可怜的孩子。”末了,高二娃称,总有一天,这一切事情都会真相大白的,希望那时再相聚,能像从前一样痛饮。

叶昌祥一直留着这封书信。但在当时,法律意识淡薄的他并未把此事告诉警方。

十八年来 夫妻在此苦苦徘徊

18年时间里,叶昌祥仅搬过一次家,新家就离事发地150米远;两次回乡,分别是为父亲奔丧和为岳父祝寿;换过4次工作,他选择留在湖尾村(事发地)。

2008年,原本多次修缮的毛毡房已无法居住了。叶昌祥搬到仅150米远的一栋钢筋水泥房,仅20平方米,每月180元房租。他自己粉刷铺砖,隔为两间。“为了孩子,我既要省钱,也不能离开此地。”

今年正月,叶昌祥第二次回家乡。“老家在搞新农村建设,路都记不清楚了。”

2007年,叶昌祥工作17年的鞋厂搬到较远的西滨镇,之后他换了4家公司,均在湖尾村附近。

今年正月,他回老家给小女儿落户后,还抽空向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讲述当年孩子丢失一事。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