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军事迷网购30枝枪 被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早报记者 黄墩良 实习生 黄丽丽
他买的30枝枪,都可以武装一个排了,其中14枝有杀伤力。近日,军事迷邱某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情:民警缴获30枝枪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邱某购买枪支的事情不为外人所知。
2011年6月23日,鲤城警方接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转来的一条线索。原来,河南省许昌市破获一起通过网上购买仿真枪的案件,案情显示,家在鲤城区的邱某曾向该网站买过枪。
次日,民警展开调查,发现邱某去年5月24日到开元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诈骗,遂通知他到开元派出所。当民警向他了解河南许昌涉枪案,邱某老实交代,他曾向一名河南籍男子购买1把左轮手枪,“枪放在家里”。
邱某带民警到西湖街自己的家中,眼前的情景让民警大吃一惊:邱某藏着30枝枪(包括那1把左轮手枪在内),警方当即扣押了这批枪。
背后:军事迷买枪家中把玩
鲤城警方将30枝枪送去鉴定,经泉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30枝枪中的14枝枪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具有致伤力;另外16枝为仿真枪。
邱某为何购买这么多枪呢?曾经当过兵的他,是个军事迷,非常喜欢枪支。退伍后,他曾担任石狮市某军警装备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门的技术员,主要负责军警枪套产品的研发工作。2007年至2010年,邱某先后多次通过网络购物和电话购物的方式,向某网站和河南郑州一黄姓男子(另案处理)购买了30枝枪,藏放家中壁橱内。
这些收藏的枪,邱某从没拿到外面用过,家中有外人在时,他都不敢拿出来玩,没外人时,才拿出来欣赏、拨弄一下。
法院:缓刑但要社区矫正
案发后,邱某如实供述他的犯罪事实,鲤城区法院予以从轻处罚。考虑到邱某购买、收藏枪支纯属个人爱好,还将之用于正当的工作中,社会危害性较小。他被关押一段时间后,对他适用缓刑,进行社区矫正,亦能达到刑罚的惩戒效果,故对他适用缓刑。法院一审判邱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判决后,鲤城区人民检察院抗诉称,非法持有5枝以上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即属“情节严重”,邱某非法持有枪支高达14枝,原判对他从轻处罚的理由于法无据,量刑明显偏轻,适用缓刑不当,请依法改判。近日,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遂驳回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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