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企业高校里面挖人才 让学生未毕业先就业
政策
近年来,在泉州的人才发展规划中,频频对有意愿来泉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伸出橄榄枝。
●就业扶持
2009年《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将鼓励有培训资质的就业服务中心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落实鼓励、扶持创业的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经营场地、工商管理等扶持政策。
通过建立社会化、开放式的创业服务体系,向所有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形成支持创业的长效机制。
●人才强市
去年出台的《泉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提出,到2020年,泉州要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人才集聚高地,进入全国人才强市行列。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150万人左右,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总量的比重达到28%。高层次人才占人才资源总量比例达到12%,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人力资本投资占GDP比例达到17%。
●人才回归
在去年泉州规划的12个重点人才工程中,包括促进海内外泉籍人才回归创业工程,目标是建立海内外泉籍人才数据库;开展以“泉商”引“外商”活动;促进泉籍大学生和在泉高校毕业生回泉、留泉创业创新。
●落户待遇
实际上,关于外地生源在泉就业的落户问题,有关部门早已出台相关意见。2004年泉州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制定《关于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的意见》。外地生源的毕业生在尚未就业前,可根据个人意愿将个人档案寄挂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心,户口落在人才中心集体或落在亲友处。
外地生源选择“先落户、后就业”可享受一些待遇:人才中心免费为其提供就业信息、推荐就业;三年内免收档案管理费;享有与本地生源同等的就业权利和同等待遇;毕业生有充分选择去留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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