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畅通福建” 福建省公务车高峰时段将限行
早报讯 大型在建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率须100%,大力推行自行车租赁系统,减少和限制公务车高峰出行,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一票否决”……记者昨日从省交警总队获悉,目前福建省公安厅、教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明办已着手从七方面缓解我省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改善道路交通秩序。
据悉,相关部门将采取的措施包括:将分时段和地段的差别实施停车供给;车辆高峰期限行削减出行量,推行单位班车等集约化的上下班及公务出行方式,减少和限制公务车高峰时段出行等。
此外,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校车、通勤班车使用公交专用车道,大力发展轨道交通,积极推行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大力发展地下和立体停车设施。同时,对实施“畅通工程”城市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者6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据介绍,目前福建全省9个设区市和福清、长乐、晋江、石狮、龙海、永安、武夷山等7个县级市的城区被纳入首批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区域。(福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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