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警方出台服务民企十措施 简化相关审批手续
早报讯 (记者陈祥木 通讯员陈荣省)泉州市公安局前日研究制定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第一批共十项措施。
这十项服务措施具体如下:
建立“警企共创平安企业”制度。推行警企挂钩联系、建立“经侦法务站”、警企在线视频交流等做法,及时向民营企业通报经济犯罪形势以及周边的治安动态、特点,帮助企业排摸生产经营等环节的风险隐患,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规避市场风险等。
全面推行保护群众取款安全举措。民营企业和广大群众到银行存、取款认为有必要寻求保护时,可直接拨打110求助,由110指令辖区派出所派员戒护,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指导和帮助企业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范。向大型民营企业提供网络信息安全服务;及时发现、处置恶意攻击民营企业、故意抹黑企业形象的网上信息,快侦快破以黑客技术入侵、破坏民营企业信息系统等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
缩短企业人员出国(境)的办理时限。民营企业的合法聘用人员需出国(境)紧急商务申请或办理签证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经批准,审批及签发证照的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企业申请赴港、澳商务登记备案的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简化重点工程建设所需民爆物品的审批手续。
缩短治安管理审批时限。如将“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的验收”审批期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8个工作日;城市风景区和复杂环境爆破作业工程许可审批期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将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购买凭证》等许可证件的审批权限移交县级公安机关。
改进保安员资格考试、监管和报备等工作。将对保安员的监管和报备工作权限下放至派出所。
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交管业务便利。如依托“泉州市警邮交通管理服务站”,为民营企业提供机动车和驾驶证补换牌证等15项车驾管业务服务。对需要查验5部以上车辆的,备齐手续并提前预约,交警支队民警上门服务。
进一步简化消防管理审批工作。将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权限下放至县级公安消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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