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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魁斗一家遭遇两场车祸 留下两个“植物人”

qz.fjsen.com 2012-02-27 07:48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看望小叔子 大儿媳遇车祸昏迷

“家里有一个植物人就已经很不幸了,谁知道我的儿媳妇也遭遇了车祸。”陈进忠摇着头,眼睛里泛着泪花,“去年12月31日中午,我大儿子夫妻俩回老家看望小儿子。”当天下午,大儿子陈溪龙用电动车载着媳妇准备回安溪县城时,不幸发生了。儿子为了避开横穿马路的行人,急忙刹车时,儿媳妇从车后座摔到水泥地上,撞到了头部,送医院后也是一直昏迷不醒。

2月5日,大儿媳已被转到福州协和医院继续接受治疗,“医生说她有康复的希望,但花费可能会比较高。之前医药费已经花了二十几万元,哪里还有钱继续治疗?”

连遭不幸 赔偿金都没着落

据安溪县交警大队经办民警小陈介绍,陈溪木的同学当时只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属于准驾不符的情况。小陈说,那辆车是他同学找大舅子借的,当时陈溪木的家属与他同学的家属双方已签订了事故认定书。

陈进忠表示,儿子的同学已在车祸中死亡,又是家中独子,“他父母很伤心,而且他们的家庭情况也不好,如果被索要赔偿的话,他们也拿不出来啊”。

为此,记者采访了福建刺桐律师事务所的刘清洁律师。“这种情况下陈溪木是可以获得赔偿的。”刘律师认为,交警做出了事故认定,而且该事故属于单方事故,驾驶员(即陈溪木的同学)应该承担全部责任,陈溪木有权要求赔偿。

其次,陈溪木同学的大舅子也有过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刘律师表示,车如果交保险的话,也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取赔偿,“但是合同中如果有保险免责条款,即驾驶员无驾照行驶出事故可免责,保险公司可以不给予赔偿。”

而对于陈进忠大儿媳的案件,刘律师认为,首先可以由交警作出认定,如果交警难以认定的话,家属方面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横穿马路的路人赔偿,“但前提是得有足够的证据。”

不放弃希望 企盼热心人帮助

陈进忠一边用针管将食物通过胃管让小儿子吸收,一边说,当他在煤矿工作的时候,小儿子会为他做好饭菜;大儿媳也很乖巧,曾做过义工服务,出事之前,她还有着5个月的身孕,如今已引产了。

“现在小儿子每天的花费都要500多元,而大儿媳每天要花2000多元,但现在家里的存款、借款都用完了。”陈进忠说,如今小儿子和大儿媳还需要继续治疗,只要有一丝能够治愈的希望,他就不会放弃,“希望热心人士能伸出双手,帮助我们走出困境。”

截至记者发稿时,陈溪木的病情稍微有所好转,洪思瑜对来自外界的疼痛也有所反应,但两人都依然处于昏迷状态。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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