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去年医疗救助款批400万 健全社会救助制度
东南网-石狮日报2月25日讯(记者 吴启辉 通讯员 王晴莹)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继续坚持民生优先,根据不同困难群众实际情况,建立城乡一体化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临时困难救助、特困老人救助、特殊群体救助、慈善救助六项制度,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民解困,筑牢社会保障底线。
据介绍,石狮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其配套政策措施,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如今,石狮市已经建立一个救助制度完善、救助资源优化、救助力度加大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并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石狮市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石狮市确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调整机制和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机制。2011年石狮市的低保标准提高到户月人均收入360元,全市1957户4801人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发放低保金及临时生活补贴金1527.26万元;实施对低保户“两免一补”及医疗合作、司法救助等配套救助政策。为切实帮助贫困家庭解决或缓解医疗问题,石狮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扩大医疗救助病种,将低收入社会困难对象的救助病种范围由10种增加到30种。2011年给予521人次社会困难群众发放医疗救助款403.06万元。临时救助面广量多,对因病因灾和突发伤亡及事故等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酌情给予救助,并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救助范围。2011年给予343户次社会困难群众发放临时困难救助款105.23万元。加快完善高龄、病残、特困老人社会救助及养老服务工作,市社会福利中心爱心护理院全面开展低偿收养寄养服务老人,目前已入住68人。动员全市孤寡老人、五保户免费入住慈爱老人福利院,在全省第一个实行集中供养孤寡老人,目前入住68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目前已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点35个,到2015年全市100%村、社区都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点。为老人提供无偿、低偿、有偿等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做好扶助残疾人工作,建设4个残疾人康复服务站,开展“阳光护理”工程,建立“石狮市孤寡残疾老人福乐家园”,建设残疾人安居工程,扶持建设“爱心小店”。促进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市慈善总会自成立以来,先后发动社会各界捐资2000多万元,积极开展“慈善助老”、“慈爱助残”、“慈爱助学”、“慈爱扶贫”等专项及经常性社会救助活动。全市9个镇(街道)已经全部建立“爱心慈善超市”,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扩大社会捐助参与面及慈善网络覆盖面。
- 2011-07-29安溪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