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工商局出台12条措施 服务民企“二次创业”
日前,市工商局制定了《关于运用工商职能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实施意见》,从工商部门职能出发,出台了12条具体措施,加快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做优做强。
允许企业自主选择不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意见》提出,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涉及前置许可外,允许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并可以申请以概括性用语“其他法律法规未禁止且无需经过前置许可的项目自主选择”核定其兼营项目。这意味着今后企业不仅能自主选择如项目投资、技术研发、日用百货销售等不涉及许可的兼营项目,且选择后无须申请经营范围变更,极大方便了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经营方向。
企业办理工商登记之前,究竟需要提供多少前置许可,这让不少企业摸不着头脑,往往办了这项,漏了那项,增加了企业办事成本。对此,工商部门表示,将协助有关部门清理民营企业行业准入限制,除国家法规、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事项外,其余事项不作为登记注册的前置条件。
全省首推登记授权文书备案
为支持全国性服务业企业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市工商局在全省率先简化了银行、保险、证券、中石化、中石油等多层次分支机构登记手续,对登记授权文书实行备案制度,备案文件“一局审核,全市通用”。
“以前,这些分支机构登记时需提交各级授权的文书,材料多,常常出现提交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况,办事人员得跑好几次才能提交完整的材料,而且每次变更登记又得重新提交一次,十分麻烦。实行这一制度后,登记授权文书由市工商局统一备案,各县(市、区)工商局不用重新审核,以后办理登记也能免于提交,切实减少了企业的麻烦。”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支持市场主体升级为有限公司
去年出台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允许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今年,我市工商部门在此基础上提出,将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支持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转型为有限公司。
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科负责人说,上述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通过先注销再设立方式转变企业类型或组织形式的,可保留原名称的字号及行业特点,经营范围及企业设立涉及前置许可的,在原出资人保留及前置许可项目未发生变动的前提下,相关许可文件仍可使用,无须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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