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意见支持经济发展 满足小微企业贷款
本报讯 (记者王晓)为积极发挥金融对泉州经济创新转型、创造发展新优势的促进作用,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推出《关于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支持泉州实体经济发展的二十五条实施意见》,要求全市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
市人行要求,高度重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加大对“三农”、中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重点项目、保障性住房、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加强政银企对接,为在建重点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同时,要坚决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防止虚拟经济过度自我循环和膨胀,防止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抑制不合理信贷资金需求,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
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满足实体经济合理资金需要。继续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投放节奏,确保信贷总量与泉州实体经济的发展需求相适应、投放节奏与实体经济的运行节奏相衔接,确保全市各项贷款增速高于经济增长速度。
要对具有市场前景、符合技术进步趋势的产业给予重点支持;对就业安置大、符合环保要求的产业给予重点支持;对支柱产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于现代农业、城乡基础设施投入给予重点支持,有效缓解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良好金融消费环境。
着力优化信贷结构
实施金融服务泉州小微企业“一十百千”行动,即:围绕“金融服务泉州小微企业”一个主题,将2012年确定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年”;选择十家以上银行机构作为服务泉州小微企业重点推进;开展百场以上银行与小微企业对接活动;重点培育和支持3000家以上小微企业发展,满足符合条件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确保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
积极拓展“绿色金融”、“科技金融”,大力增加对我市节能环保项目、新能源开发或利用项目的信贷支持,发展低碳经济,大力扶持企业自主创新、企业技术改造、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项目或产业的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
认真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继续加大对保障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的支持力度,争取将保障房贷款指标单列、单独考核。合理安排个人住房贷款信贷额度,合理确定首套住房贷款成数和利率,尤其要在首付、利率等方面为符合条件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购买者提供优惠支持。
继续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加大人民币跨境业务的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尤其是境外上市企业利用人民币FDI(直接投资),降低企业在实体投资中的汇兑成本以及“货币错配”风险,帮助企业积极利用好境内与境外人民币市场,满足境外上市企业的境内关联企业的融资需求。创新推进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充分发挥人民币贸易融资在推动企业进出口贸易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企业进出口贸易稳步增长,满足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对本币贷款的需求,方便企业境外投资、承揽工程。
推动新台币兑换业务发展
扎实做好进口付汇改革,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实效,使合规企业实现收付汇资金直接在银行办理,无需到外汇局核销,出口报关和申请退税时不再提交核销单,便利企业贸易收付汇。推动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政策实施,提高泉州境内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支持企业“走出去”。
改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支持企业通过境外上市股权融资,促进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和地方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进一步推动新台币兑换业务发展,便利海峡两岸人员往来中的货币兑换。
开通社保卡电子钱包功能
扎实有序推进金融IC卡的应用推广发展,力争在医院、公交、出租车、客运、景区售票等行业率先取得应用突破。开通社保卡的电子钱包功能,实现社保卡医院就诊的无障碍支付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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