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两委继续“给力”
东南网-石狮日报2月21日讯(记者 吴汉松) 在不久前召开的市委六届三次全会上,石狮市委首次公开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昨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围绕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春节前后,市文明办一直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抓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着手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查找差距,启动制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创建计划。
“石狮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有很深的积淀,目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时机已基本成熟。”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石狮是连续三届福建省文明城市,一届三年,也就是说,石狮已连续九年是省级文明城市;而在福建省开展省级文明城市评选工作之前,石狮还曾连续八年被评为福建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多年不懈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使文明之花在石狮深深扎根、生长。如今,石狮不仅经济综合实力在福建省县级市中继续名列前茅,城市建设、社会建设、民生工作也走在了全省前列,人民不仅经济上富裕了,精神文化生活也空前丰富多彩,爱心互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在石狮得到了快速发展,城市的“软环境”不断改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最近几年,石狮不断加强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城市的环境面貌日新月异,作为海峡西岸环泉州湾城市群中的一颗“明珠”愈来愈璀璨夺目。
据悉,全国文明城市一届三年,如果石狮创建计划得到上级认可,2012年至2014年三年之内石狮将迎接每年一次的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第三年的全国文明城市总评,通过三年的创建,石狮的城市环境面貌还会有大的提升。
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国文明城市与福建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总体一致,但“硬件”标准、“软件”要求要更高一些。测评方法上,除了材料审核、暗访外,还增加了入户调查的内容。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硬指标”;同时,将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塑造良好的城市“软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人都是石狮主人”,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市委、市政府抓好各项工作的同时,也需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共同维护石狮良好的城市形象,为石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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