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7月15日讯(记者 史国亮 吕波 实习生 杨阿丽) 他以“被告人甲”被判刑,成泉州第一人;但因“黑户”无法入狱;历时一年多查出真名,但他撒谎动机是什么呢?
7月14日 南安法院
去年4月15日,一中年男子在南安石井抢劫被抓;今年3月,他因涉嫌抢劫罪被南安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从调查、庭审直到宣判,他持有一个叫“吴某彬”的身份证并坚称自己就是吴某彬,但被查出明显是假冒别人,最终被法院取名“被告人甲”判刑。
由于无法入狱,南安法院和警方必须继续调查,数月之后查出他的真实身份。
昨日,法院办案人员称,他撒谎的真实动机,这一真正的谜底,仍无法知晓。
谜团:他叫“被告人甲”
这名嫌疑男子被抓后,民警比对身份信息时,发现他持有重庆人“吴某彬”的真实身份证,但从年龄、体貌等与真实的吴某彬相差很大,并非真实的吴某彬。
直至今年3月,最后的庭审阶段,他仍坚称自己就是吴某彬本人。最终在判决中获名“被告人甲”,成为泉州首例无名氏罪犯。
在长达数月的侦查取证等阶段,他给出不同版本的解释。
版本1:“我是个孤儿”
接受民警调查时,这名嫌疑人想出了“孤儿说”。
一开始,他声称自己是一个孤儿,没有父母没有任何亲人,这些年四处流浪;而他唯一知道的,就是自己叫“吴某彬”这个名字。
这很快被识破。当法院的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查询了吴某彬的家庭情况时,他开始天马行空地描述,他所乱七八糟描述的信息,和远在重庆的吴某彬家庭完全不符合。
版本2:“我有情人作证”
不过,这名男子继续抛出烟幕弹,他有情人罗某可作证。
他说,他在派出所接受调查时,有一名26岁的重庆女子罗某来找他,这就是他的情人;两人在苏州认识,之后两人便在石井同居。但民警追问罗某同居住址和去向时,他又说不上来。
据当地派出所查询发现,吴某彬的确认识罗某,两人是夫妻关系,而并非情人。即是说,这名男子了解这一信息,并想利用这一信息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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