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保障壮大"根据地" 泉州推动民企"二次创业"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赖开族
热词:泉州 二次创业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2月15日讯(记者 陈东升 徐锡思 谢向明 文/图)
核心提示
土地是民营企业创业发展的重要基石。在泉州市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大会上,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特别提到了要实施土地配套扶持政策。这一“含金量十足”的政策,将有望解决泉州民企发展中的土地瓶颈,为民营企业争取和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开了一条政策“便道”。
为此,泉州市市长黄少萍和常务副市长尤猛军在召开落实对接“二次创业”大会省市政策的会议上,都极力强调该政策的重要性。而泉州市国土资源局也及时将政策意见转化、细化落实到位,并出台了初步的工作计划上报市政府审批。本报邀请了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赖开族,就如何将相关政策具体落实,使之从政策利好转化为企业的实质利好,进行解读。
【政策点击】
“实施土地配套扶持政策。落户泉州市的工业项目,凡是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省国土资源厅统筹调剂、充分保障。对民营企业利用现有厂区、厂房改造建设的,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对重大项目使用林地、海域及围填海计划指标给予倾斜。支持泉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旧改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之四
“支持和鼓励泉州市民营企业建设员工公寓。对符合用地政策和基建程序要求的员工公寓,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应优惠政策,并安排中央、省级有关专项补助资金。”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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