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之“剑”落向醉驾 石狮已有87人因醉驾入刑
东南网-石狮日报2月14日讯(记者 余霞 通讯员 蔡世煌 黄秋萍)
前言:“醉驾入刑”,已成为好酒司机头上悬挂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从去年5月1日至今年1月31日,石狮已有273人因醉驾行为被立案侦查,其中已有87人被入刑。所有醉驾者,最终全部都要入刑。“醉驾入刑”的最终目的不是惩罚,而是在“事故”没有发生之前就制止它。作为驾驶人员,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社会责任,敬畏生命,拒绝醉驾,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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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者的忏悔
“醉驾打碎了我的饭碗”
“原本想着还能跟家人一起过元宵节,没想到法院一上班就给我们判刑了。”在石狮看守所,面对记者的采访,安徽人于飞(化名)深深叹了口气,“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再后悔也来不及。”
于飞是一名货车司机。2011年11月24日晚上,于飞到一亲戚家中为即将返回故乡的亲人饯行,他一共喝了三瓶啤酒。亲戚见于飞喝了酒,怕路上开车不安全便劝他留下来过夜。
“当时脑子还比较清醒,想到喝的酒又不是特别多,再加上亲戚家中住得也比较拥挤,想了想还是决定开车回家。”于飞说他如果当时留下来过夜,如今也就不会待在看守所。
2011年11月25日0时,于飞驾驶闽C600XX货车行至八七路百旺超市前的灯控路口附近时,被在此设岗的石狮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拦下检查。当被拦下的那一刻,于飞知道自己身上散发出的酒味,让他无法隐瞒酒后驾驶行为。
于飞被送至泉州成功医院司法鉴定室接受酒精检测鉴定。检测结果显示,于飞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0.43mg/100ml,超过80mg/100ml的醉驾标准。
当看到这一结果时,于飞知道自己的货车司机生涯至少要中断五年。“驾照被吊销,以后只能另外找工作。”于飞已经有七八年的驾龄,而他又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醉驾被查获后,与于飞一起喝酒的亲戚感到非常内疚,如果当初硬是劝其留下来过夜,后面的事也就不会发生,但既成事实已经回不到过去。
“我也知道醉驾要入刑,所以平时都是千小心万小心,尽量酒后不开车。”于飞说此事发生后,其妻对他多次责怪,而他只能默默地任其抱怨。
“对于一直开车的人来说,几年内不能开车,我都不知道该怎么生活。”当采访结束时,于飞说这次醉驾让他打碎了养活一家人的“饭碗”,作为司机,特别是营运司机,千万不要拿自己的“饭碗”换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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