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城事要闻> 正文

宏远仓库烧了28小时终灭了 2天3家企业连发火灾

qz.fjsen.com 2012-02-13 07:34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昨日,泉州开发区福泰路又一家公司的废料堆着火,消防队员紧急扑救。

员工>>

积极自救 清理棉纱

除了坚持奋战的消防队员外,离仓库不远的广场上,几十名员工正在清理抢救出来的棉纱。因被大火炙烤,原本雪白的棉花都有些泛黄,还带有烧焦味。现场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场大火烧掉了上千吨棉花,失火仓库面积4400平方米,此次过火面积达1500平方米。至于造成的损失,他表示集团正在估算中。

企业>>

无人员伤亡 未影响经营

泉州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昨日下午4时许,经过消防官兵近28个小时的奋战,火势已经基本被扑灭。不过为了防止火情重现,火灾现场仍有一批消防官兵驻守,继续清理现场。

另外,该负责人介绍,昨日调查组已走访火灾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将于近期公布。

福建宏远集团通过集体官网就仓库火灾发表了声明,表示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也未对经营造成影响,损失正在统计之中。

据了解,福建宏远集团有限公司创立于2000年2月,集纤维、纺纱、织造、服装和商贸为一体。厂区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员工2000余人。

现状

企业原材料 多属易燃品

泉州市企业众多,但很大一部分是鞋材、服装类企业,这些企业本身以及辅助类的企业的原材料、成品大多属于易燃、易爆物,一旦发生火灾,不但蔓延快、扑救难,造成的损失也大,燃烧产生的有毒气体,还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企业和员工要避免这些悲剧的发生,关键在于平时的防范。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