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一80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试开枪后被抓获
东南网-石狮日报2月12日讯(记者 余霞 通讯员 许鸿源) 借了一支手枪后,竟然上路试开一枪。日前,石狮人卢某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1982年出生于石狮的卢某,于去年6月4日3时许,在石狮市金沙酒店门口从金某(另案处理)处借得一支自制左轮手枪,当时枪内装了六发子弹。借到枪支后,卢某在石狮市濠江路旧拘留所路段试开一枪,发射子弹一枚。同月7日,卢某向金某借车外出,当行驶至赛特医院路段时因纠纷被群众杨某等人阻拦,后被扭送至灵秀派出所。
灵秀民警从卢某处扣押手枪一支、子弹五发、弹壳一枚。经鉴定:该枪支以火药燃烧为动力,具有致伤力。
昨日,记者从石狮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遂判决被告人卢某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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