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未获通知15名工人遭辞退 求职别忘签合同
本报讯 (记者 吴志明)近日,几名读者致电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反映,1月21日他们在没有事先得到通知的情况下被辞退了。记者采访了解到,金洲混凝土有限公司这次被辞退的工人达15人,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1月21日10时许,刚刚从前一个晚上加班的疲倦中醒来的傅师傅收到了公司信息:“转总经办决定,明年您因不适应公司管理,工资结算到元月20日。”傅师傅有点懵,向同事一打听,有15个人接到了相同的电话或者短信。
据介绍,在被辞退的15人中,有10人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2个工龄在6年以上。傅先生是2010年6月1日到金洲混凝土有限公司当驾驶员的。“我们现在有两个疑问,一是要辞退我们为什么不提前一个月通知?二是我们为什么没有得到相应的赔偿?”
记者随后来到金洲混凝土有限公司,据黄总经理介绍,像他们这种行业,工人进出比较频繁,“这次之所以辞退这些工人,是因为公司最近进行改革,这些人不能适应公司的工作。”
对于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工人将被辞退的问题,黄总经理表示:“假如提前一个月通知,这个月里工人就不会认真工作了,还有可能带来更多的麻烦。”
对于黄总经理多给了工人一个月工资作为辞退补偿的说法,傅先生表示不赞同,他说那是大家的年终奖,只要在公司里待到年底,每个工人都有,并且在他们被辞退前就已经发放了。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福建联合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的潘律师,潘律师表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解除,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个人可以要求工厂支付双倍工资。时下正值招工找工高峰期,潘律师同时提醒,市民求职时别忘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权利和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肯签,则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2012-01-31新春招聘会昨日开幕 “求职宝典”现场免费发放
- 2012-01-30泉州今年高校毕业生4.2万人 66场招聘摆出6万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