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如何治理流域跨界污染? 上下游政府联手做
经过大力治理,跨县域的水渠也变清了
东南网-石狮日报2月1日讯(记者 林恩炳/文 郭雅霞/图)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将从今天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环境监控和应急处置、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有关人士指出,对于“水尾”城市石狮而言,该条例的实行,将对跨行政区域流域水环境保护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
跨流域污染
建立跨区域协同管理机制
石狮三面环海,西面与晋江毗邻,是一个典型的“水尾”城市。近年来,随着周边区域工业不断发展,石狮市受跨县域水污染影响日趋凸显,跨县域水污染问题,始终备受各方关注。
按照该条例规定,省环保主管部门和设区市的环保主管部门应在江河、湖泊、水库跨市界或跨县(市、区)界交接断面设水环境质量监测点。断面水环境质量出现异常时,省环保主管部门应立即向省政府报告,设区市的环保主管部门应定期向上一级环保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有关人士分析说,“这将确立流域水环境保护实行跨区域质量监测和报告制度。”
该条例明确规定应建立跨行政区域联防治污机制。规定流域上下游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负责日常水环境质量的监测、预警、检查工作,并互通情况。省、设区的市政府应协调处理跨界水污染防治工作。跨界流域水污染或相关管理工作纠纷,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政府协调处理。
水环境质量
需每季度向社会公布
水环境状况,关系百姓民生。除了监管部门以外,作为公众有权对水环境污染状况进行监督。为此,该条例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流域的污染及治理信息。
据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流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及其排污口的位置、数量和排污情况向社会公布,方便社会监督;每个季度通过辖区内主要报刊、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出境水水环境质量状况,通报水污染情况、污染企业及行政处罚情况。
与之相应的是,春节过后,石狮市环保部门派出工作人员深入辖区重点排污单位,对排污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进一步完善排污口设置。
- 2012-01-20晋江东石一菜地疑遭石粉水污染 6亩多萝卜被毁
- 2012-01-09泉州人大代表:北渠水污染整治 应纳入监督重点
- 2011-09-16山东千余村民数年买水吃 农村临界水污染监管难
- 2011-02-25拯救九十九溪 市政府牵头彻治陶企酚水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