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出台十大措施 为泉州企业“送大礼”
泉州企业员工公寓纳入“公租房”建设,为务工人员解决后顾之忧。图为晋江一家企业的员工宿舍。 (张九强 摄)
热词:泉州 二次创业
编者按
昨日,在泉州市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大会上,省政府专门为泉州出台的《进一步促进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亮相。《措施》中,支持泉州市开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进一步赋予泉州市更大的项目核准权限,促进泉州市各类开发区扩区提升,实施土地配套扶持政策……在泉州民营企业纷纷启动“二次创业”之际,《措施》在土地、金融、财税以及用工环境等方面,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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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财税
“三税”优惠促企业做大做强
通过税收激励企业“二次创业”,《措施》扶持泉州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一定标准的企业给予相应奖励,并提出技改补助,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带来了利好。
政策春风带动企业转型
《措施》在税收方面为民企“二次创业”提供了更宽松的环境。《措施》规定,财政部门将对企业新增“三税”30%以上部分,按其地方级“三税”新增部分的30%予以奖励。据统计,去年,我市纳税总额超500万元、当年度“三税”(主要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比上年度增长超30%的民营工业企业达200多家,这些企业将受益更多。
《措施》还提出,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民营企业,以企业上年度为基数,分别按其地方级“三税”新增部分的20%、25%、30%奖励企业。在泉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曙庆看来,省里给予泉州民营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超过市级,得益于强大的政策春风。今后,我市将有更多民营企业致力于品牌、管理、资本、技术的转型提升,在“二次创业”大潮中争当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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