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春节提醒消费者 保留消费凭证遇纠纷可投诉
核心提示
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节日的气氛也渐浓。春节前一个月是传统消费旺季,近日,记者从泉州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获悉,近段时间,各类消费纠纷有所增多。对此,记者走访市场,结合12315发布的一些典型消费维权案例,提醒市民在节日期间购物莫冲动,谨防各类消费陷阱。□本报记者 王丽虹 实习生 陈小红 /文 洪志雄/绘
食品维权
买回鸭子“瘦”一斤
注意察看包装标识
【现场】临近春节,记者发现,市区不少超市推出了年货专区,礼品盒、各色糖果、饮料等节日热销商品被摆放在显眼的位置。一家超市工作人员表示,春节前夕,超市特意增加了糖果、饮料等储量,保证货品充足,方便市民购买。
【案例】德化林先生日前在德化南环路温泉宾馆附近一家禽屠宰店购买了一只重7.6斤的鸭子,16元/斤。回家一称,鸭子实际重量只有6.6斤,林先生随即拨打12315申诉。经调解,商家退给林先生16元差价,并赔偿其50元。
【提醒】12315提醒:节日期间,生鲜食品购买量大增,市民购买海鲜、肉类等食品前,要查看商家提供的有效检疫合格证明,购买前要凭感官判断食品是否变质,验货后再付款。如遭遇伪劣产品或缺斤少两,可拨打12315。此外,购买袋装食品,要注意察看包装标识,切勿购买“三无”食品,注意索取发票。
家电维权
承诺免费安装仍收费
买前一定要问细问透
【现场】各大家电卖场近期迎来了消费旺季,记者走访市区多家电器商场,发现市民购买的欲望颇高。在温陵南路一商场,一位正在选购取暖器的张先生表示,最近几天气温较低,在家里看电视,脚都凉凉的,赶紧来买个取暖器。卖场工作人员表示:“近期的低温天气,令取暖小家电迎来一波销售高潮。”
【案例】晋江陈先生上个月买了一台热水器,价款799元,商家答应免费送货,免费安装。工作人员上门安装到一半时,称要支付60元的材料费。陈先生认为商家没有事先讲明,拒绝支付,要求商家给予合理解释或者退货。12315工作人员调查发现,商家称“免费安装”是指免收安装的人工费,安装使用的材料则要另外收费,但商家在销售时未向陈先生说明。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商家给予退货处理。
【提醒】12315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商家销售商品应该明码标价,应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如果商家没有明确说明,就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要承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后果,即给予消费者退换货。消费者购买电器前,也应多个心眼,问清楚、问透彻商家给予的“免费安装”是否包括材料费,避免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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