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时政>泉州要闻> 正文

加强社区文化建设 委员建议政府扶持泉州广场舞

qz.fjsen.com 2012-01-05 07:34 海都两会报道组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图为南安梅山镇蓉中村一广场的傍晚

东南网-海都闽南版1月5日讯(本报两会报道组) 华灯初上,泉州市区大小广场、公园、小区,音乐邀约,舞姿曼妙,勾勒出一道道优美的城市风景线。广场舞,这一健康节约的健身方式,日渐受到广大市民的热捧。

然而,这种市民自发组织的活动,存在不少问题,如缺乏指导师资、组织不够科学、场地光线偏暗、照明设施不合要求、活动场地不足等。受这些客观因素影响,广场舞一度被部分市民投诉“扰民”。

今年两会,泉州市政协委员陈笃恒、吴鸿丽递交提案,建议政府给予资金扶持、引导,提供设备、场地等,帮助广场舞健康发展。

【委员建议】

政府扶持广场舞可体现关注民生

泉州市政协委员陈笃恒,一直关注泉州广场舞发展。他说,广场舞在师资缺乏、场地受限等问题上,亟须得到政府的重视、支持和帮助解决。

陈笃恒提出数条建议。首先,应将广场舞纳入社区文化建设与活动的内容给予扶持;其次,举办广场舞辅导员培训班,组织编排适合老、中、青等不同年龄段,曲风不同的各种舞蹈并大力宣传推广;再者,提供市民开展广场舞活动所需的音响设备、充电设施、设备存放、灯光照明以及开水饮料、环境卫生清扫等软硬件设施的支持。最后,要加强公共活动场地的建设,改善场地周边的环境,或协调并开放部门内部活动场地和卫生设施,为广场舞活动的开展提供更宽阔和良好的场地。

政协委员吴鸿丽也指出,广场舞音响设备,一向都是自费自筹,教练也是自请。她建议有关部门给予技术指导,从而体现政府关注民生。同时,她还留意到,有的小区因小区公共场地被停放车辆占用,缺失了广场舞的“舞台”,希望有关部门能介入协调,还市民一个娱乐健身的场所。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