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建立欠薪应急保障金 “预存工资”机制防欠薪
东南网-海都报闽南版12月24日讯(记者 华健) 昨日,记者从石狮市政府获悉,石狮市将建立欠薪“应急保障金”制度。
按照预案,石狮各镇(街道)将对无营业执照、租赁厂房、生产不稳定的加工作坊和租赁房东设立“预存工资”,作为企业欠薪应急保障金。“预存工资”由企业主、房东和辖区村(社区)支书或村(社区)主任共同掌握。一旦发生欠薪问题,用于先行垫付拖欠劳动者的部分工资。
目前石狮市政府已先行安排100万元作为应急经费,由石狮市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剂管理。此外,市区两镇两办也将各安排50万元,沿海各镇将各安排30万元作为应急经费。对需应急垫付工资的,将按应急保障金管理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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