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城事要闻> 正文

17年前持炸药斧头洗劫大巴 现今转行“专做”防盗网

qz.fjsen.com 2011-12-09 08:47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 12月8日下午1时许,一辆小轿车从莆田市荔城区镇海驶入泉港公安分局里,一名戴着手铐和脚镣的精瘦男子被民警带入办案中心审查。他是吴某,17年前涉嫌在国道324线泉港区涂岭路段制造令人心惊胆战的洗劫大巴客车大案的主犯,是同案中最后一名落网的网上逃犯。

犯下恶行:持炸药斧头洗劫大巴

1994年8月7日,吴某叫吴某恩(被判处无期徒刑)买来爆炸物品后,伙同王某明(已处决)、王某强(已落网)等人搭车到泉州一汽车站。当晚,他们一伙人从泉州乘坐开往福州的原“福建01-01643”大巴客车。当车行至国道324线涂岭路段时,王某强持匕首逼驾驶员把车开入路边的小路,开始实施疯狂洗劫,王某明持炸药威胁乘客,吴某恩持斧头把守车门,吴某也持斧头对乘客逐一搜身,抢走20多名乘客2020元和三五牌香烟2条。

“他们一伙5人均是涂岭镇秀溪村人。”参与办案人员介绍,吴某一伙于当年8月上旬接二连三疯狂洗劫大巴客车,他们事先进行周密谋划,准备了炸药、雷管、钢珠枪、斧头、匕首等作案工具,采取威胁、殴打等极恶劣手段,洗劫乘客、驾驶员钱财,包括金首饰等物品,总价值5.6万余元。

案发后,王某明等3人被擒获,两人已被依法处决,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而吴某等人侥幸逃脱。

机智擒拿:一句话请逃犯入瓮

吴某等人漏网后,泉港公安分局每年至少对他进行一次追捕。因受侦查条件限制,民警迟迟没有搜寻到他的落脚点,吴某的亲属也多次“放话”称吴某已经客死他乡。

今年“清网行动”进入收官之战时刻,泉港公安分局再次启动追捕吴某的行动方案,选调陈秋荣、陈靖亮两名经验丰富的警官展开追捕。由于民警不认识吴某,又找不到他的照片,追捕难度不小。民警多次往返泉港、莆田搜查,并结合吴某亲人相貌进行分析判断吴某的长相。12月8日上午10时,昼夜苦寻8天后,民警终于发现吴某出现在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东梅小区里。随即,陈秋荣、陈靖亮和当地派出所一起赶到一小区搜查。

当民警跟踪到该小区7号楼901室时,发现吴某和工友正在室外安装防盗网。如果贸然行动,将可能发生意外。民警陈秋荣灵机一动,上前说:“我们公司也要做防盗网,我们来看一下样款。”随后,陈秋荣把正在安装防盗网的吴某和工友“请”入室内。

当吴某等3人进入室内时,可以采取措施安全抓捕。但民警一时犯难,哪一个是吴某呢。眼尖的陈秋荣瞅一下后,凭着之前对吴某亲属长相的判断,上前问一个精瘦男子:“你是哪里人?”“我是仙游人。”“不对,你是涂岭秀溪人。”精瘦男子顿时表情异常紧张,面部青筋暴起。片刻,他苦笑着,说:“你都知道了。”陈靖亮立即拿出手铐,精瘦男子主动伸上手。

精瘦男子就是吴某,他今年36岁。“没想到你们是来抓我的,如果让我发觉,我当时就从9楼跳下去。”吴某说,虽然躲藏很久,但从来没有忘记自己所做的违法犯罪事情。“你什么时候犯案?”民警问道。吴某答:“不记得具体时间了,只记得犯案那年我才19岁。”(张益坚)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