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城事要闻> 正文
福建省多部门组成督察组 发现校车违规可举报
qz.fjsen.com 2011-11-22 07:36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联合督查组本周展开校车大检查

11月24日至12月4日,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安监局将联合组成4个督查组,深入全省各个设区市及部分县(市、区)、乡镇和学校,开展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安全大检查,检查情况将及时通报。

近日,省教育厅就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再次重申: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严禁校车超员超载超速,严禁改装拼装校车;要严格校车登记制度,落实校车教师跟车和收车验人制度;要告诫学生及家长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昨日下午,福州市政府也召集安监、公安、教育、交通等四部门相关负责人,针对校车安全管理举行了协调会议。福州市政府要求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校车加强管理。

省教育厅公布校车安全举报电话

省教育厅昨日公布省、市学校校车安全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及学生家长,对校车超员超载超速及改装拼装等违章违规现象进行举报监督。

省教育厅:0591-87091207 福州市教育局:0591-83336611 厦门市教育局:0592-2135593 漳州市教育局:0596-2041310 泉州市教育局:0595-22782905 三明市教育局:0598-8224892 莆田市教育局:0594-2684685 龙岩市教育局:0597-2319006 南平市教育局:0599-8801558 宁德市教育局:0593-2915692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0591-23100365

省教育厅强调,对于校车超员、超载、超速及改装拼装等违章违规现象,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肃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