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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丰泽一小区16楼飘下“玻璃雨” 幸未伤到人
qz.fjsen.com 2011-11-21 07:38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物业人员在清理玻璃 (吴志明 摄)

本报讯 (记者吴志明)昨日11时,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接到线索称,市区丰泽街一小区在下“玻璃雨”。随后记者了解到这已不是该小区第一次下“玻璃雨”了。

记者赶到时只见满地的玻璃碎片。两个保安站在事发地点的两边,对过往的行人、车辆进行劝导。据一个保安介绍,掉玻璃的房子是该小区1号楼1604,业主不在。

据楼下一眼镜店营业员介绍,前天17时多,就下过一场“玻璃雨”,当时他们只听见“轰”的一声巨响,一块玻璃掉到外面地上,碎了一地,一个顾客停在店门口的车子的挡风玻璃也被砸坏。昨日9时多到10时多,玻璃又掉了几次,“还好没有伤到人。”同幢楼的404号房业主也说道,他们四楼多了一个阳台,阳台顶部的玻璃被掉下的玻璃砸出了一个大洞,而阳台外铺的石板材也被砸坏了。“18日晚11时多就开始掉了,当时声音特别大,我家人都被吓醒了。”

记者来到16楼见到,掉玻璃的窗户位于1604号房的餐厅,地板上已堆满了玻璃碎片,整个弧形的阳台玻璃窗户少了一边。据物业人员介绍,他们已联系业主,准备协商好后就开始更换新的玻璃。

“这已不是该小区第一次掉玻璃了。”附近的一营业员说,他们都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就此,记者咨询福建联合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的潘律师,他表示,根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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