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时政>县市新闻> 正文
石狮"扶残助学" 400多名残疾人子女获助学补助
qz.fjsen.com 2011-11-16 08:14 许长财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一些家长正在领子女的助学补助和奖学金

东南网-石狮日报11月16日讯(记者 许长财)近日,石狮市向469名残疾人子女和残疾学生发放助学补助和一次性奖励资金,总金额38.9万元,比去年增加近10万元。据了解,这已是石狮市第六次对残疾人子女和残疾学子进行补助和奖励。

据市残联负责人介绍,石狮市从2006年开始开展“扶残助学工程”,当时主要是为了帮助贫困残疾人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促使全市残疾儿童少年的文化水平和自身素质不断提高。扶助对象是,石狮市常住户籍并持有市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的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中父母双方有一人持有市核发的《残疾人证》,且享受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的),在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及全日制普通高中教育的;补助标准是小学每人每年300元,初中每人每年500元,全日制普通高中每人每年800元。

该措施实行后,第一年就有112人获得补助和奖励,其中13人因考上中专以上学校获得2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2010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文件精神,石狮市制定了《石狮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扶助残疾人工作实施办法》。该办法相关条款规定,对全市小学至高中段的残疾儿童少年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全面实行学费免收,建立健全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扶助制度;其中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每人每年分别给予500元、800元、1000元的助学补助;在石狮市外特教学校就读的学生,每人每学年给予1000元的补助;考取并就读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每人每年补助2500元;残疾人参加成人教育并取得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大专给予30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助学补助。

该办法的出台,使石狮市扶残助学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2010年,共有402人得到扶助和奖励,总金额29.8万元,今年再上新台阶,大批残疾人子女或残疾学生得到资助。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