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部分网购顾客无法取货 24券总公司承诺3天退款?
qz.fjsen.com 2011-11-11 08:07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被拖欠货款的商家:怕亏更多 不再提供服务

“我已被欠了一两千元的货款,哪敢一直卖出产品,这可能亏得更多。”一售卖豆腐干的商家解释道,他们与该团购网在9月份签订合同,产品试用期是到12月份,但由于催了很多次,至今未收到货款,他们不再售卖产品,建议团购顾客赶紧去团购网上申请退款。

一摄影商家的产品还在线上出售,记者看到已有6人购买了产品。店主说,如果他们来的话,会建议他们先从团购网上退款后再来店里消费,“被拖欠货款的商家那么多,我们产品成本高,不能也陷进这个漩涡里去。”

网站客服人员回应

顾客申请 3天退款

“如果有顾客团购后要申请退款,我们将会在72小时内退款。”昨日16时12分,记者拨通24券团购网客服电话,工作人员回应道。他还称,泉州站撤销只是总公司的正常战略调整,并不会对商家和顾客带来任何影响,有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反映。泉州多家团购网站的负责人反映,泉州站的收支归公司总部,开销也都由总部负责。

泉州商家被拖欠的款项何时可取得?他表示没法给出确定的时间。而会拖欠商家的代收款,是因为公司与银行正在进行系统升级,没法电脑自动转账,只能进行人工转账,“一天只能给一小部分商家汇款。”

对此,顾客陈女士并不买账,“商家的货款都没办法结,怎么能保证我们申请退款后会退给我们。”她表示,在无法从商家取得服务的情况下,也只能尝试着退款。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