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拍案说法> 正文
网购手机验货就调包 一男子屡次作案被识破落网
qz.fjsen.com 2011-11-04 09:20 来源: 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 (记者刘波 通讯员郑生昆 郑少华)上网购买品牌手机,验收后又退货,一男子网上购物的怪异行径引起快递公司注意。经调查确认,这名顾客以验货为名进行调包。昨日,该男子因故意盗窃行为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涉案男子陈某今年21岁,漳州人,在市区礼让巷租房。10月18日,他通过网络向深圳一公司订购了某品牌手机,价值约1500元。销售公司委托一家快递公司送货,快递员将包裹送到陈某住处,陈某声称要验货。快递员同意了,陈某打开包裹,拿起手机左看右看后称,身上没有足够的现金,让快递员先带回保管。几天后,快递公司致电陈某是否接货,陈某称手头紧,不要了。快递公司只得将手机送还深圳公司。销售方检查发现,送还的手机明显不是发货时的那部,虽然外观相差无几,但质量和串号都不一样,怀疑遭到调包。几天后,陈某通过网络再次订购手机,并由同一家快递公司送货上门。陈某依旧说要打开包裹验货,这次快递员拒绝了,陈某称不验货就退货。

11月2日,陈某使用另一个姓名,第三次通过网络订货。这次还是由同一家快递公司送货,公司管理员庄先生多了个心眼:虽然此次顾客姓名与调包偷走手机的陈某不一样,但所使用的手机号码相同,难道陈某又想故技重施?为慎重起见,当晚9时许,庄先生和一名员工来到礼让巷送货。陈某依然要验货,庄先生拒绝了,并通知首次送货的员工到场指认,同时报警,称陈某有诈骗嫌疑。鲤中派出所民警赶来,控制住陈某,从其身上搜出一部品牌手机,正是当初被调包的手机。陈某只得承认,10月18日,他事先花200多元购买了一部外观相同的手机,以验货为名,将快递送来的手机调包。

警方确认陈某调包手机的行为系故意盗窃,昨日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