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杀人后逃19年 通过百条微博私信在石狮投案自首
qz.fjsen.com 2011-11-04 07:56  陈世国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1月4日讯(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郭小林) “在儿子面前,能不能不戴手铐”、“能不能帮我找找跑掉的老婆,回来照顾儿子”……历时3天,通过数百条微博私信,石狮刑警成功让潜逃19年的杀人逃犯陈某投案自首。昨日,陈某被带到石狮。

陈某是四川人,41岁。1992年3月19日,石狮灵秀镇灵峰村发生一起命案,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在案发之后,他就逃逸了。直到上月26日,陈某在微博上注册了一个账号,多次与石狮警方的官方微博联系,打算投案自首。本月2日晚,驱车赶到佛山火车站的石狮刑警蔡海炳一行,见到了在车站广场等候已久的陈某及他的儿子,并将他们带回了石狮。

昨日,陈某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刑拘,他的儿子已暂时交由其在石狮务工的亲弟弟照顾。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