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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1月至10月挖破水管128次 平均2.3天一次
qz.fjsen.com 2011-11-01 07:40  林继学 张帆 俞志村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除了抢修,破管带来停水等系列扰民难题

谁挖破谁赔偿,难!

泉州市政府[2010]303号文还明确指出,凡是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挖破(断)管线的,由管线业主提请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先按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再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但泉州市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人称,水务部门没有执法权,真正索赔起来是难上难。最典型的是去年,洛江万虹公路一口径400毫米的主控制阀门和支管阀门,多次遭施工单位擅自开关,施工中将多处用户水表及支管阀门掩埋,仅水管维修费用就达21万多元。至今,依然还未收到施工单位的赔偿。

————【声音观点】————

尽快建共用地下管廊

泉州市政协常委李东生认为,市区自来水管道之所以频遭挖破,跟一些单位操作不规范有很大关系。一方面,各管线业主单位没能将各自的地下线路走向分布图绘制出来,并上交泉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存档,有些单位甚至不清楚己方管线的分布及走向;另一方面,施工单位的开挖,有的也没有经过城市建设部门批准。

李东生建议,泉州新区的建设,如台商投资区等应建设地下各类管线的共用管沟、管廊。而在老市区,可以通过逐步落实的方法进行。地下管网的问题总归要解决的,可以借鉴其他城市的一些成功案例来做。

记者注意到,对于李东生的关于破路施工要提前方案会审等建议,市政府[2010]303号文早有写明。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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