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时政>新政解读> 正文
丰泽将出台新规:电梯出了问题 点对点找责任人
qz.fjsen.com 2011-10-26 07:50 徐锡思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0月26日讯(记者 徐锡思 通讯员 柳伟峰)小区电梯出了问题,再也不用担心找不到“管家”了。记者昨日从泉州市质监局直属二分局获悉,丰泽区将出台贯彻落实《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具体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今后电梯出问题可以“点对点”找到责任人。目前讨论稿已经下发到各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这是全省首个电梯管理工作意见。

泉州市质监局直属二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丰泽区电梯保有量达2864台,其中乘客电梯2381台、载货电梯197台、自动扶梯及人行道208台、病床电梯64台。随着设备不断老化,电梯各类故障趋于多发,今年已到期进行定期检验电梯共1982台,首检合格率仅51%,经整改复检合格也仅达90.3%。

小区的电梯出了问题,不知该找谁来管,已经成为困扰用户的最大难题。根据工作意见,包括质监部门、建设部门等十多个部门将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在关系到责任主体等关键问题上,根据阶段不同有明确的负责人。

质监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电梯安全监管职能,完善电梯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全面负责电梯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销售、使用、维保、检验检测的安全监察工作。

建设部门除了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会同街道、社区推动各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配合质监部门做好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把好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土建工程及防水工程的质量关,按建设行业标准和相关设计规范监督把关建设项目电梯的选型、配置,对电梯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验收备案手续;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研究制定有关电梯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具体办法。

对于屡出问题的拆迁安置小区电梯,在物业管理企业正式进驻前,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部门和所在街道要共同负责,综合协调解决电梯存在问题,并推动拆迁安置小区向正常物业管理过渡,在正式物业进驻时,要全面做好电梯的交接工作。

安委会及办公室要综合协调解决电梯领域的重特大安全问题,督促各街道、有关部门履行相关电梯安全管理职责,并将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各街道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一并考核。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