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讯 (记者张珺)昨日,福建省公安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称,今年全省将表彰1名“福建省见义勇为英雄”,28名“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其中,勇救落水女子的在泉务工人员李海福(本报2011年5月8日第3版曾作报道)、勇斗偷车贼的惠安村民陈培川获“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三等奖。
救起落水女 热心人身亡
李海福,1965年7月出生,生前系建宁县溪口镇桐元村村民,长期在泉州市务工。2011年5月7日晚8时许,一女子因感情纠纷,到丰泽区东湖街道仁凤社区河岸自然村的内沟河旁跳河自杀。住在河岸旁李海福听到有人喊“救命”,发现有人落水,立即跑到事发点,脱下外衣跳入河里,向女子落水方向游去,随后将下沉的女子托起,并在他人的帮助下,将落水女子推向河岸。女子获救了,但李海福由于体力不支,不幸溺水身亡。
不顾负刀伤 勇斗偷车贼
陈培川,1977年7月出生,惠安县辋川镇更新村村民。2011年6月17日下午3时许,陈培川在辋川镇农村信用社门口,发现一名歹徒正在撬一部停放在门口的二轮摩托车。该男子将摩托车锁撬开后,走到公路对面,钻进一辆停放在路边的黑色小轿车内。此时,另一名歹徒从这部黑色小轿车上下来,走到那部被撬开锁的摩托车旁边,准备将摩托车骑走。见此情况,陈培川连忙冲过去将那歹徒连人带车一并推倒,并与其扭打起来。撬锁的歹徒随即从黑色小轿车上追下来,他手持匕首往陈培川下腹部捅去。陈培川毫不畏惧,同时与两名歹徒展开搏斗,之后两名歹徒跑回轿车内准备逃离,陈培川不顾身负刀伤,又捡起路边的石子朝逃跑的车辆砸去,终因体力不支,被送往医院治疗。
见义勇为奖励金标准提高
据介绍,全省29位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当中,有奋不顾身在严寒刺骨的大海中成功营救6名落水船员、年近七旬的老人陈茂训;有与持刀歹徒英勇搏斗,光荣负伤的张涵、张辉、刘元飞三兄弟;有为保护国家财产,冒着生命危险扑救山火,光荣献身的普通村民方如财;有面对滚滚浓烟,冒险勇救群众献身火海的陈金池;有不顾安危,为救落水者英勇献身的阙文福,还有普通的工人、农民、城镇居民、司机、学生、医生、个体工商户、外来务工人员等。他们怀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面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自然灾害以及突发事故,勇敢面对,挺身而出,义无反顾,不怕牺牲,用鲜血乃至生命,谱写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英雄赞歌,他们当中年龄最大的68岁,最小的17岁。
根据新修订的《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我省从今年起提高对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的奖励金标准,即:见义勇为英雄奖励金从原来的8万元提高到12万元;见义勇为模范一等奖励金由原来6万元提高到10万元;二等奖励金由原来4万元提高到8万元;三等奖励金由原来2万元提高到6万元,对牺牲人员的一次性抚恤金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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