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拔烟囱”运动中 20多家企业集体拒签合同
【回应】
鸿山热电:工作人员忽略了市政府文件
对此,鸿山热电公司计划经营部工作人员王兆辉表示,其已收到了来自企业一线的声音。
王兆辉坦诚,这份合同确实有一些不合理处。“汽价应该在漂染厂有合理利润前提下制定,否则就是两伤。”他解释说,他们此前对一些情况不熟悉,如漂染业淡旺季的用汽量等,因此根据其他区域的格式草拟出这份合同。
当记者问道,为何合同没有参照《意见》,他解释说,有关工作人员写方案时,可能没有意识到有这份文件,忽略了这一重要信息。他表示,接下来将参照《意见》修改合同,具体怎么制定双方还可以商量,鸿山热电也不会单方面采取强硬措施,“鸿山热电是有社会责任的企业,断汽不是几家企业的事,还涉及一个产业、一个地区经济的发展大局”。
石狮经济局:以《意见》为基础重拟合同
昨日上午,石狮市经济局物价股相关负责人得知消息后,感到惊讶。
该负责人明确表示,合同应按照《意见》来执行。“之前市政府已多次召开协调会,《意见》就是在包括鸿山热电在内的共同意见下出台的。”这位负责人表示,双方都要本着共同发展的前提来拟定合同。同时,物价部门将敦促双方在《意见》的基础上达成一致。
石狮市染整同业公会则要求,石狮市政府应介入,组成一个长期的三方小组,不仅协商类似合同的事,还能督促各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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