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红十字会称,相关工作正积极展开,目前全市共35人登记,已有一例捐献器官者
■180医院为泉州惟一器官移植资质医院,已成功进行最难的肝移植211例
器官移植就是在这样严格标准的百级手术室(180医院)内进行的
早报讯 (通讯员陈东鸿 记者赵伟 潘登 陈一彬 文/图)“目前泉州仅有一例捐献器官者,正是前段时间《东南早报》持续关注的小宇。”昨日,泉州市红十字会相关科室负责人透露,10月10日,福建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扩大工作会召开,确认我省在厦门市试点的基础上,将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扩大至全省,泉州也在列,目前正在积极筹备相关工作。我省因此成为国家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首批11个试点省份之一。省红十字会已成立“省红十字永生天使基金”,为人体器官志愿捐献者的困难家庭提供人道救助。
器官捐献
泉州成功1例
泉州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透露,泉州已有一例捐献器官者,目前到泉州市红会填写《志愿捐献遗体器官登记表》的共有35人,有泉州籍的,也有来泉务工人员。
“登记的人中留下的联系方式不少更换了,原本的号码都已经联系不上了。”该负责人表示,“登记只是一种意愿的表达形式,在执行中,还有不少问题需要去摸索、解决。”记者随机拨打了3位登记者的联系电话,两个号码已经无法拨通。
该负责人表示,有相关意愿的市民可到泉州市红十字会登记。“本来我们可设更多的登记点方便市民,但现在泉州市红会力量有限,如果真有意愿,可直接联系我们(市红会)。”
器官移植
本地仅一医院能做
10月10日召开的福建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扩大工作会上,省卫生厅公布,截至目前,福建省已有7家医院具备器官移植资质,分别是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解放军180医院(泉州)、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可移植的器官包括肝脏、肾脏、心脏、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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