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部署
三天排查三天整改 未完成者追究责任
日前召开的市政府全面部署窨井安全管理工作专题协调会上,市领导责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电业局、市广电中心、市公路局、市排水管理中心、自来水公司、地下管网投资建设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燃气公司等单位,以及鲤城、丰泽、洛江、泉州开发区等各辖区,对井盖进行三天排查和三天整改。
按照安排,15日至17日,对中心市区窨井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18日至20日,涉及窨井管理的辖区及单位要落实整改完毕。市政府要求各辖区和单位要在21日将整改情况汇总、上报,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发现问题将严厉查处、追究责任。
如何举报
鼓励市民监督举报 三种途径接受投诉
会议表示,明年底泉州将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模式,对城市实行“网格化”责任制管理。在“数字化城市管理”建成之前,我市将架构起管理框架,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并引入舆论监督,鼓励市民举报。会议要求,11个业主单位和辖区政府要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整改。
“发现问题井盖,可通过多种途径投诉,一是拨打业主单位电话;二是通过110联动,通知业主单位;三是拨打行政执法局值班电话,通过值班人员通知业主前来维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市民发现窨井缺失问题,可拨打110、相关业主电话或市行政执法局举报热线22595110。市行政执法局将把问题通知相关业主单位,责令整改并立案查处,作出相应处罚。
今后管理
月底前出台新规定 出问题最高罚两万
专题会议要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月底前制订加强城市井盖管理办法。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务院1996年出台施行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可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我市近期也将制定加强窨井管理的办法,细化具体职责分工和处罚标准,“比如丢失井盖3个以下,处罚1000元;3到5个,处罚2000元;5至10个,处罚1万元。若出现人员伤亡,可对业主单位最高处以2万元罚款,其他损失的赔偿还不包括在内”。□早报记者 林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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