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关注食品安全 已发食品流通许可证3000多份
东南网-石狮日报10月17日讯(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杨秋东) 昨日,记者从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获悉,自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实施食品流通许可以来,截至目前,我市工商部门共计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3137份,平均每年以1500份左右的速度增长。其中,今年1-9月份,新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1473份,含有乳制品经营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906份。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工业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由国家主管食品流通领域质量监督工作的工商部门制定,并实施的一项旨在控制食品流通企业生产条件的监控制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从事食品流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流通。没有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企业不得流通食品,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销售无证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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