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居被新开发楼盘包围 刘氏后裔告开发商败诉了
法院认为,开发商加建楼层获规划部门批准,违建之说无有效证据
□早报记者 黄墩良 王小冰
明朝七省巡按使刘望海故居被新开发的楼盘包围,后裔认为,屋前一幢高楼由规划的11层加至19层,影响故居的保护,因此起诉开发商,要求拆除屋前的一幢19层高楼的其中8层(详见去年早报10月21日A05版报道)。昨日,记者获悉,法院终审判决,该高楼12层及以上建筑有经过规划批准,开发商胜诉。
案情回放 后裔为410岁故居讨说法
刘望海故居(以下简称故居)位于惠安螺城中山北路,历经410年风雨,2005年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去年9月20日,刘望海的第23代子孙刘良州、刘良龙作为原告,将开发商泉州华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告到惠安县人民法院,要求开发商拆除故居前一幢19层高楼的其中8层(12至19楼)。
刘良州、刘良龙说,此前,故居前方开阔,视野良好。2006年,由于旧城改造的需要,开发商在故居四周开发建设“君临世纪”新楼盘。该楼盘的第13号楼位于故居正前方。
按照两位老人的说法,原本规划设计的13号楼只有11层高,最后却加至19层。对居住在故居的刘氏后裔来说,这8个楼层严重影响了故居的日照、通风、采光,属于违法建筑。故居作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保护范围为宅前后左右各向外延长10米。开发商擅自改变原建设规划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筑,应当予以拆除。同时,楼房施工行为使得故居年久失修的墙壁、地砖松动,出现了空鼓、屋顶严重漏雨等现象,不利于故居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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