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
两名警察两种说法
记者一行于前日下午5时14分许来到王某平家中,看到两重门都开着。呼唤几声无人应后,记者就随同郑女士走上楼梯,发现浴室内门上了锁,但敲门无人应。
记者一行随后来到黄塘镇派出所。在一楼值班室内,里面有五六名身穿警服的人员,或办公或泡茶。当记者表明来意后,一名年龄较大的警察马上接口说:“这个案子不在我们这里处理,在镇司法所那里。”而一名年轻警察则说,如果要采访,记者必须和惠安县公安局政工科联系,“否则你现在问我们也‘无法奉告’”。
政工科
从“没立案”到“案未了”
记者无奈,只好退出来,一边设法联系到惠安县公安局政工科陈科长,一边找黄塘镇司法所。
在黄塘镇司法所,一名女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本来案子是派出所立案的,当天下午派出所的人带着男女双方要来调解,但随后王某平的父亲又撤销了申请,“具体情况还要找派出所了解”。陈科长随后致电记者称,这个事件“没有立案”,目前双方正在调解中。至于为何没有立案,陈科长说是“因为双方正在‘处朋友’”。但记者强调男方有妻子,陈科长又改口说是“女方要敲他的钱”,并称女方要求赔偿10万元,双方数额差距太大,所以调解目前还不成功。记者一再向陈科长要求采访办案民警,但陈科长此时又改口称“案件还没有了”。
记者随后返回派出所询问“这起事件是否立了案”,但接连问了几声都无人应答,直到最后才有一名警察称“办案的人不在所里”。
在记者又一次往男方王某平家中进发之际,陈科长再次打来电话。这一次,陈科长告诉记者,案子立了案,并且已经做了笔录。但办案民警正在休假,不在派出所。办案民警了解到的情况是,女方已经满14周岁,而且双方当时“带有自愿性质”。因此双方只能调解,目前具体赔偿数额还没有谈妥。警方目前正在努力协调双方都能接受的一个数额。
记者到达王某平家中时,其家门口多了一只大黄狗,二楼有灯亮,但记者叫了数声,屋内仍旧无人回答。
为民办事无小事
阿萍怀孕了,这个14岁的少女竟被一个有妇之夫搞大了肚子。面对残酷的现实,阿萍聋哑的父母只能用辛酸的泪水和艰涩的“啊啊”声来表达心中的愁苦。然而,当家人带着阿萍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时,却被告知这只是“小事”。
一会儿说没立案、一会儿说立案了,一会儿说“无可奉告”、一会儿说“案件还没有了”,对于那些看似复杂且又矛盾的说法,普通老百姓实在难以理解。不过老百姓应该充分相信和尊重当地公安机关的办事程序,毕竟案情的水落石出是需要时间的。但如果说这是“小事”,恐怕是无法让人接受的!
对于一个14岁的少女来说,被搞大肚子还算是小事?难道非得是抢银行才是大事?如此说来,在这荒谬的论调背后,隐藏的是某些权力的傲慢逻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如果被百姓寄予厚望的保护者只知权而不识情,那么类似于这样浸泡着泪水的“小事”肯定少不了。
值得庆幸的是,虽是“小事”却终归算“事”。既然是个“事”就该尽心去做,莫忘了“事为民办”! (薄鲁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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