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石狮日报9月25日讯(记者 余霞 通讯员 吴珍珍 黄秋萍)19岁至29岁,是一个女人最美丽的岁月,王某却因法盲与贪欲将自己的十年花季青春,送入牢狱。
入室盗窃躲入床下
1991年出生的江西女子王某,只有小学文化,没有固定职业。去年,王某跟随老乡一起来到石狮务工。虽然年纪轻轻,却好逸恶劳,认为打工辛苦,工资太低。最后,王某辞掉工作开始混日子。
坐吃山空的王某,很快将身上仅有的一些钱花光,不想再进工厂的她,决定铤而走险——盗窃。去年11月29日晚上,王某怀揣一把水果刀,在石狮市灵秀镇联邦工业园王先生家附近徘徊,连夜守候观察王先生家里人员的一举一动。
第二天中午,趁王先生一家人不注意,王某潜入其家中,躲进王先生卧室床底下,准备等没人的时候再出来盗窃。
无物可偷绑走男孩
趴在床下直到当天下午,王某发现王先生一家人都出去后,就从床底下出来偷东西。经过一一阵翻箱倒柜,王某没有找到值钱的东西。正当王某失望之余准备离开时,她看到王先生11岁的儿子江江(化名)从外面回来。
看到江江只身一人,王某立即持刀将江江逼住。在王某的逼迫下,江江从身上掏出仅有的5元钱现金。王某抢走5元,又从其身上拿走一部手机。随后,王某将江江挟持到石狮一家临时旅社。
临走前,王某还留下一张字条给江江的家人,上面写有“晚上六点之前你要是没汇,我就让你儿子死得很难过”字样,勒索王先生5万元现金。
女绑匪被警方抓获
王先生回到家中,看到纸条后,以为是有人开玩笑,并未放在心上。对接到王某索要3万元钱的电话也未在意。到了晚上10点,发现儿子还未回家,王先生这才相信自己的儿子被绑架,且是被一个女人绑架,这才赶紧拨打110报警。
接警后,石狮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并上报泉州市公安局。专案组一方面请王先生与对方周旋,一方面对江江被绑的位置展开搜寻。
2010年12月1日上午10时许,专案组经过多方努力,最终确定江江被关在石狮凤里一家小旅馆内。为了稳住王某,专案组让王先生往其指定的银行账户汇了2000元。一小时后,当王某前往银行取钱时,民警冲入旅馆将江江成功解救出来,并在旅社门口将取钱回来的王某抓获。落网后,王某后悔不已,但已铸成大错。
近日,石狮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王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王某绑架儿童作人质勒索财物,且在绑架过程中还具有抢劫情节,可以从重处罚。庭审过程中,王某自愿认罪,且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还,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决王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同时没收王某作案用的水果刀,并责令其退还抢走的5元钱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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