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火车退票执行新规 退票费由20%下调为5%
本报福州讯 (记者张■)来自南昌铁路局的消息,该局自9月25日起开始执行新的车票退票费规定,退票费由每张车票面额20%下调为5%。
9月15日,铁道部向各铁路局下发了《关于修改退票费用有关规定的通知》,按照新的规定铁路车票退票费将由原来按每张车票面额20%计收下调为按5%计收(四舍五入到元),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
另悉,铁路车票退票费调整降低后不仅减少了旅客的额外支出,而且所退车票还将实施随退随转,并可直接还原到公共售票网上直接销售,以方便其他旅客购买。
需要提醒广大旅客的是,火车票退票一般情况是不晚于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退还全部票价,站台票售出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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