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施工2个多月的项目,已被法院查封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9月2日讯(记者 徐锡思 林淑芳 文/图)村里被征地后,获得一块约为7亩的回拨地,晋江市东石镇东埕村委会决定在这块地上规划建设一个小区,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向村民筹集2740万元的资金。8月23日,正当这一项目开工两个多月时,占项目股金45.62%的“股东”蔡先生,因无法参与管理要求全额退股遭拒,打算将对方起诉至法院,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获支持。8月24日,晋江市人民法院将晋江市东埕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埕公司)的银行存款和在建项目查封。
根据规定,这起纠纷最迟起诉日期为9月8日。记者调查发现,这一涉及2740万元的纠纷,埋下“祸根”的是当事人之间对旧村改造项目的定位偏差和土地性质问题。
【事件】旧村改造项目
遭遇法院查封最大股东递《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公司存款、在建项目被法院冻结、查封
8月30日,记者赶到晋江市东石镇东埕村B01地块,毛毛细雨中,一栋已经建成两层的楼房立在工地上,不过已经贴上法院的封条;附近是还未铲除的杂草,两幅巨大的平面图、鸟瞰图就立在路的另一边。
这个工地是东石镇东埕片区B01地块的项目改造。根据平面图信息,该项目用地面积22745.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8500平方米,包括商业、住宅、社区服务用房等,其中住宅面积占了48100平方米,规划住宅总数为299户,并规划了418个停车位。
根据记者掌握的资料,该项目从2010年2月开始筹划,10月份成立了东埕公司作为运营主体,并向村民开放集资,目标包括筹资2000万股金和2000万短期借款,并于今年6月份开始施工。
但目前东埕公司的银行存款、在建项目已经被晋江市人民法院冻结、查封,这源于今年8月23日蔡先生的一纸《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理由是东埕公司在集资后没有让蔡先生等人参与项目的管理,致使前期的投入存在巨大风险。
根据晋江市人民法院的(2011)晋民保字第134号民事裁定书,蔡先生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获得准许。不过,蔡先生应在15日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话,财产保全将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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