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晋江经济报9月2日讯(记者 罗丽萍 通讯员 黄志向)记者昨日从晋江市农业局获悉,为了多举措促进农民增收,继出台《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后,晋江市又制定了《关于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指出,凡是2011年1月1日以后到有相关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部门的从业资格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晋江本地农村劳动力,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最高达1000元的培训奖励。
《细则》最大的亮点是通过多种举措鼓励、扶持农民自主创业、参与企业创业。如部分暂不具备办照条件的特殊市场主体(农村经营者),只须向村(居)委会报备,由村(居)委会纳入自治范畴并负责抄告相关职能部门介入前期指导,待条件成熟再办理相关证照。
鼓励发展非农产业,对于农民自主创业新增注册登记的公司、个体户,可向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申请5万元以内的小额贷款贴息,享受期限2年。对于金融机构新增办理农户联保、互保的小额支农贷款,或给予农民新增注册登记公司、个体户办理5万—30万元的生产性、经营性小额贷款,可凭借《小额支农贷款贴息申请表》;《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和高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开具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效身份证明;银行贷款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本付息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向农业局申请贷款贴息50%,享受期限2年。
同时,鼓励村集体和农户以股份合作的方法,盘活村集体存量土地,发展建设标准厂房、综合市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项目。对于村(社区)参股农户覆盖面30%以上、参股建设项目完工,按项目建筑面积给予建设业主50元/平方米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另外,在发展现代农业、发展非农产业、盘活农村资产等方面,晋江市农业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细则,着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壮大农民增收优势产业,优化农民增收的政策环境,力促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确保完成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596元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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