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拍案说法> 正文
以当老师为借口23岁男连哄带骗 强奸4岁女童
qz.fjsen.com 2011-09-01 09:14 史国亮 黄启鹏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9月1日讯(见习记者 史国亮 黄启鹏)以当老师为借口,将幼女骗进宿舍后,23岁的男子苏某竟色心大起,连哄带骗地将年仅4岁的小囡(化名)强奸。前晚6时许,在泉州市台商投资区百崎乡,一个小村庄的租房内,发生这悲剧的一幕。

据了解,涉嫌强奸的苏某,今年23岁,三明人。当夜苏某洗完澡后,在楼道里见到年仅4岁的小囡正在嬉戏玩耍,手里还拿着一个小本子。苏某便叫唤小囡进屋,声称可以做小囡的老师。进屋后,苏某便哄骗幼女脱掉衣裤,并强行与小囡发生关系。

事后,小囡哭着回家。家人见其下体有血,在孩子断断续续的描述中,得知孩子被强奸的噩耗,家人随后报了警。

昨日下午,记者从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公安分局了解到,苏某因涉嫌强奸,已被刑事拘留。具体案件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据悉,小囡已被送到医院治疗,但孩子年纪太小,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