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有买保险者,出事后应按照相关约定及时就医
东南网—石狮日报8月29日讯(记者 林恩炳 见习记者 郭雅霞)25日,石狮日报热线接到江西南昌籍外来务工者黄先生的求助电话。黄先生称,因遭遇车祸受伤住院治疗,花去治疗费用3000余元,后来记起年初曾参加“百万真情关怀外来务工人员”专项保险活动,但找保险公司理赔却未果。记者介入采访。
今年55岁的黄先生与妻子在八七路花园城对面经营一家橱窗加工店。据其称,7月8日他在八七路工行红绿灯路口处遭遇车祸,被摩托车撞伤,摩托车司机将其扶至路边一诊所后离开了现场。
“站不起来,痛得不能动弹,直到次日才到赛特医院就诊。”老黄说,在医院就诊时照了X光,但“医生说照不出来,须等十天八天后再去作CT确诊”,至7月19日经CT检查确诊为“左髋臼骨折”。为此,老黄住院治疗9天,先后花费3000余元。采访中,老黄向记者出示了两次检查的片子及相关住院清单。
“司机跑了,没地方索赔,于是我想到了这份保险。”老黄说,年初他曾通过移动参加了“百万真情关怀外来务工人员”专项保险活动,但保单丢失了。几经核实,老黄向承保的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公司石狮营销区提交了理赔申请,但之后却一波三折。老黄称,保险公司先是说“在非指定医院治疗只能理赔三天的费用”,后又说“连三天费用也难赔”。这是咋回事?26日,记者随同老黄前往保险公司了解情况。
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蔡小姐告诉记者,老黄出险后并非到定点医院即华侨医院就医,本已不符合理赔程序,但考虑到老黄的实际情况,公司从人性化角度考虑,同意为其理赔三天的费用;但此后核实发现,老黄是在出险后第10天才住院治疗的,不符合相关理赔程序。蔡小姐表示,将向上级继续反映老黄的情况,同时也希望老黄进一步补充证据材料。“保险公司的说法我能够理解,但确实是事出有因,希望能酌情给予理赔,以减少我的经济负担。”老黄说。
一位保险从业人士李先生分析说,老黄在出险后第10天才住院治疗,可能存在的“二次伤害”,是令保险公司担忧的问题。同时,作为保险受益人或被保险人,一是要在出险后及时报案,二是要有证据意识,收齐各类凭证或收据,以免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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