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暨人员疏散演练公告
为增强全体市民的国防意识,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的可靠性,保障战时人民防空的组织指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规定,确定今年9月1日上午9:00—9:30在全市范围内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暨人员疏散演练。
防空警报试鸣暨人员疏散演练的范围:泉州中心市区的鲤城、丰泽、洛江、泉港、泉州经济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和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的市区(县城)以及46个重点设防乡镇。
防空警报的鸣放信号:首先,鸣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接着鸣放空袭警报:连续急促短音,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最后鸣放解除警报:鸣一长音,连续3分钟。
在全市警报试鸣期间,各县(市、区)将组织部分社区、重点设防镇居民和中小学生进行疏散演练,请全体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并注意识别以上防空警报信号。
特此公告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1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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