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时政>科教文卫> 正文
泉州完善政府助学体系 从幼儿园到大学都有资助
qz.fjsen.com 2011-08-27 07:10 陈玉珍 来源: 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泉州市建立政府助学政策体系,贫困学子上学不用愁——

本报讯 (记者 陈玉珍)新学年即将开学之际,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用再为交不起学费而发愁。泉州已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的政府助学政策体系,日益完善的资助政策将为孩子们上学解决后顾之忧。

学前教育阶段

从今年开始,对城乡低保家庭入园幼儿实行保教费补助,低保家庭幼儿入园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的保教费。

义务教育阶段

农村学生全面实行“三免一补”,即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寄宿生免收住宿费,每年补助每位寄宿生生活费300元;低保家庭寄宿学生补助标准更高,其中小学生补助600元,初中学生补助900元。城市学生全面免除学杂费,并对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高中教育阶段

普通高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低保家庭学生每生每年补助2500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200元;学校从收学费总额中安排10%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等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实施国家助学金制度,对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每生每年发放国家助学金1500元;逐步实施免费教育制度,从今年秋季起,对中职一年级学生全部免收学费,并继续对二、三年级涉农专业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学费;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资金用于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勤工俭学等资助。

高等教育阶段

高校学生可以享受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校内奖学金、校内无息借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对在校生约20%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制度,特困生每生每年补助4000元,一般贫困学生每生每年补助2500元;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励志奖学金5000元。实行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每生每学年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高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20%以上比例资金用于助学,各高校都开通了“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先入学再由学校予以资助。

特殊教育

少数民族教育

除各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以外,泉州还针对特殊教育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实行特殊资助政策。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从义务教育到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实行“三免一补”,即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寄宿生免收住宿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每年每生1500元。对在民族中学和民族班就读的少数民族初、高中学生除享受相应教育阶段所有资助政策外,还实行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制度,初中生每生每年补助600元,高中生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

责任编辑:卢侨生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