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时政>新政解读> 正文
《工资条例》再陷难产僵局 我们的工资谁做主?
qz.fjsen.com 2011-08-24 10:20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打捞”工资条例中的劳动者声音

一部既涉及各类企业又涉及亿万劳动者权益的法规,在酝酿起草过程中,不能总是进行“后台操作”,由众多的企业代言人进行幕后博弈,而听不到亿万一线劳动者的更多声音。

广州日报刊发惠铭生的评论直言,制定《工资条例》,立法者真该好好打捞劳动者“沉默的声音”。法制日报刊发张贵峰评论也认为,虽然《工资条例》的立法过程当中,作为职工组织的“全国总工会”一直都参与其中,但相比其他博弈方,其博弈地位和能力,无疑又显得很边缘、弱势。其非制定《工资条例》的主导部门,而只是众多参与者之一,话语权实际上相当有限。

立法博弈中的实力对比不平衡,必然阻碍立法的进程,更从实质上损害广大劳动者的利益。李克杰认为,要改变立法博弈中的严重失衡局面,就要求《工资条例》的起草工作由“后台操作”走向“前台交锋”,这不仅能够充分保证广大劳动者说话发声,而且也能将各类企业代言人的意见和诉求见见光、杀杀毒,让全社会判断到底谁在背后胡搅蛮缠。

条件不具备,可以创造;条件不成熟,可以打造。媒体评论员李记在重庆商报上发文说,如果《工资条例》的制定,能更多一些过程公开、多一些开诚布公,相关方面致力于讨论的问题更多倾向于先决条件如何创造和打造方面,这显然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越来越多的劳资纠纷告诉我们,如果没有完备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作为依托,劳资矛盾必将进一步蔓延和扩大。在制定《工资条例》时允许公众全程参与和介入,允许资方和劳方公开博弈,实为必须。“开诚布公”是为倒逼,更为促进。

责任编辑:陈颖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