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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施工项目部负责人没来带班 工人可拒绝危险作业
qz.fjsen.com 2011-08-01 10:21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福州讯 (记者张珺)施工项目部负责人没来,工人可以拒绝危险作业。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全省交通建设项目危险作业全面推行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带班制度。

目前,我省要求隧道施工、梁片吊装、爆破工程、满堂支架的架设与拆除等危险作业,要有施工企业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或副总工和施工班组负责人到场,与工人同时进入工地。带班负责人必须做到“三必到”,即情况变化必到、存在重大隐患必到、问题多管理差的现场必到。

今后,危险作业没有负责人带班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意开工。对未按规定带班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项目业主一律不得办理当期计量支付。如果没有负责人带班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但工地要被责令停工整顿,省交通运输厅还将直接给予主要负责人C级信誉、信用分零分的处罚,该企业今后参与施工投标将受影响。

同时,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施工企业,我省还将加大惩处力度。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经督促整改后仍不合格,并发生1人以上死亡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将被直接定为D级信誉,时限2年,并视情建议相关部门暂扣或吊销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降低或吊销相关施工资质;现场施工、监理安全管理人员直接列入“黑名单”,今后不得进入我省交通建设市场。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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