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病救助起付线降至1.5万元 六群体受益
昨日,来自福建省红十字会的消息称,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起付线将从3万元大幅调低至1.5万元,救助覆盖的起付时间范围从今年5月1日提前至1月1日。原有的救助对象、救助病种、申请审批程序均保持不变。符合条件的困难百姓,可以向当地红十字会提出申请。
据了解,“大病救助基金”主要面向六大救助群体:福建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及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重特大疾病患者。主要救助的病种为所有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
根据新的规定,救助对象因患上述疾病住院治疗(尿毒症患者含门诊透析治疗)而产生的大额医疗费用,扣除现行医疗保障制度及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和其他社会救助后,所余的个人负担费用(含目录内药品诊疗及抢救时使用无法替代的目录外药品费用)≥1.5万元,确实自付困难需要救助者,由“大病救助基金”给予一定比例的救助。自付费用在1.5万—5万元(含1.5万元)的,补偿50% ;自付费用在5万—10万元(含5万元)的,补偿60%;自付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补偿70%。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救助补偿比例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原则上每人每年救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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