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阐述】
漳州人林某某一天早晨醒来要打电话,发现手机已经欠费,他就随手摆弄手机,碰巧拨出了110报警电话。报警电话接通后,他想起此前跟工友打架的事,感觉没得到警方的公平处理,心里很气愤,便信口编了一套假话,对派出所的接线人员说,在某小学旁边,有人行凶杀了很多人,随即挂断电话。
当天上午,林某某又连续拨打了2个报警电话。最后一次,他对接警员口出脏话,并扬言他今天要在某小学杀几个小孩子。
随后,相关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学校的安保工作;警方迅速派出大批警力;教育局、教委办和学校自上而下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防范部署;村巡逻队加大了学校周边的巡逻力度。当日下午,民警通过调查,在晋江青阳一出租房内将“报案人”林某某抓获。落网后,林某某承认报警说的全是假话。
经鉴定,林某某作案时精神状态正常,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晋江市人民检察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将林某某起诉。晋江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检察官手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林某某所编造的信息为“杀害小学生”,杀人行为与爆炸行为等一样,为重大暴力犯罪,特别是对不具备防卫能力的小学生而言,更具高度社会危害性。并且,为了应对该虚假信息,公安、教育等部门不得不启动应急预案,并为之付出了相当大的精力和代价。林某某的行为给多个职能部门的工作造成了严重干扰,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故林某某报假警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通讯员 罗明芳 记者 庄金泉 实习生 刘尧红)
□专栏策划:庄金泉 许文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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