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石狮日报8月17日讯(本网记者:王国文) 石狮渔业燃油补贴发放工作告一段落,3.5亿元油补资金发放到渔民手中。据悉,自今年3月份以来,燃油补贴资金牵动着渔民的心,特别是国际油价、物价和工价上涨的背景下,这笔资金进一步减轻了渔民的经济负担。
据悉,财政部今年除了照常向石狮下拨2010年度的2.66亿元燃油补助资金外,还提前预拨2011年度第一季度的燃油补助资金1.12亿元,共有1000余艘渔船、8000余名渔民受益。
2010年度石狮渔业燃油补贴高达2.66亿元,同比增长60%,占整个泉州市的一半还多,石狮渔船补助标准是每吨用油量2638.9元;而2011年度第一季度的油补每吨用油量补助1112.11元。同时,今年参加申报油补也有四个前置条件:渔船不在“黑名单”之列;必须通过年审检验;购置渔工、渔船(60马力以上)保险;办理渔船智能IC卡等。
据悉,为了确保油价补助及时足额地发放到渔民手中,石狮市财政、渔业及银行等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制定了详细的发放方案,并通过报纸、标语以及执法人员下乡宣传等有效形式将这一政策进行公开宣传;坚持“两公示”(前期公示申请对象和作业情况、后期公示补贴对象和金额)、“三公开”(补贴政策公开、补贴过程公开、补贴标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将燃油补贴资金兑付给补贴对象。
在今年油补发放过程中,“黑名单”船被取消油补的情况受到了渔民群众的关注。据悉,违反伏季休渔政策、私自从事电鱼等违规行为,都将影响受补助渔船领取油补。据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通报,2010年,闽狮渔××75等3艘石狮籍捕捞渔船被列入全省渔业生产“黑名单”,该船当年度的18万元燃油补贴也被取消。
除此之外,石狮目前还有近百艘渔船未领取油补。据悉,这些渔船主要存在的情况有:渔民没有及时到渔业部门签名;渔业资源费尚未缴纳;船检证书过期。为此,石狮渔业部门提醒:渔民要及时领取油补,须缴纳资源费,对船舶进行检验,避免因超期而导致油补暂缓发放,从而影响正常的渔业生产。
- 2011-02-21渔业年度油补启动 三类渔船不补助